統計知識:統計違法行為
發布者:寧波碩學教育
構成統計違法行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要件:(1)統計違法行為是違反統計法和統計制度規定的行為;(2)統計違法行為是危害社會的行為;(3)統計違法行為是行為人有過錯的行為,即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4)統計違法行為的主體必須具有法定責任能力。
根據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統計違法行為有以下幾種:(1)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行為;(2)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行為;(3)拒報統計資料的行為;(4)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行為;(5)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的行為;(6)違反統計法有關保密規定的行為;(7)國家機關擅自制發統計調查表的行為;(8)利用統計調查竊取國家秘密的行為;(9)利用統計調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利用統計調查進行欺詐活動的行為;(10)強令、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行為;(11)違法進行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的行為;(12)不依法使用國家統計調查證的行為;(13)拒不接受統計檢查的行為;(14)擅自涂改銷毀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資料的行為;(15)拒不辦理統計登記的行為。